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
211 | 985 | 双一流 | 理工
四川省 高职(专科) 省重点 公办

正德、励志、笃学、力行

0812-6250530,6250212

http://www.scemi.com/

图片

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

2022-06-22 11:02:28      分享至:

 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,始建于1973年,系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,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,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单位,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学院。

  为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,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,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和教育部、四川省相关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章程。

  一、组织保障

  1.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。

  2.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,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。凡属单独招生考试、录取中的重大问题,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
  3.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,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  4.学院由教务处牵头,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,全面负责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。

 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考试、阅卷、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,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,责任落实到人,确保试卷(答卷)安全、保密、万无一失。

  二、招生原则

  1.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加强纪检监察力度,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素质评价,择优录取的原则,严格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。

  2.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“招考分离”的原则。

  3.凡有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姐妹)报考者,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。

  三、招生类别专业及人数

  招生计划为1400名(含艺体特长生计划100名),其中普通高中类高职专科计划400名,面向中职毕业生专科计划1000名,计划见下表:

  1、普通类招生计划(表一)

序号

专业名称

学制

计划

学费(元/生·年)

备注

1

环境工程技术

3

30

4920







文理兼收


2

工程造价

3

30

4920

3

建筑工程技术

3

30

4920

4

电气自动化技术

3

70

4920

5

电子信息工程技术

3

10

4920

6

供用电技术

3

10

4920

7

物流管理

3

10

4440

8

健康管理

3

20

4440

9

会计信息管理

3

20

4440

10

机电一体化技术

3

50

4920

11
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

3

30

4920

12

数控技术

3

30

4920

13

计算机网络技术

3

30

4920

14

智能控制技术

3

20

4920

15

数字媒体应用技术

3

10

4920

合计



400



  2、中职对口类招生计划(表二)

序号

专业名称

学制

计划

学费(元/生·年)

专业类别

1

环境工程技术

3

40

4920

类别不限




2

工程造价

3

110

4920

类别不限


3

建筑工程技术

3

70

4920

类别不限


4

电气自动化技术

3

120

4920

信息二类

5

电子信息工程技术

3

50

4920

信息二类

6

供用电技术

3

50

4920

信息二类

7

物流管理

3

40

4440

类别不限


8

健康管理

3

50

4440

类别不限


9

会计信息管理

3

80

4440

财经商贸类

10

机电一体化技术

3

110

4920

加工制造类

11
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

3

70

4920

类别不限


12

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

2022-06-22 11:02:28

 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,始建于1973年,系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,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,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单位,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学院。

  为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,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,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和教育部、四川省相关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章程。

  一、组织保障

  1.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。

  2.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,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。凡属单独招生考试、录取中的重大问题,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
  3.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,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  4.学院由教务处牵头,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,全面负责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。

 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考试、阅卷、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,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,责任落实到人,确保试卷(答卷)安全、保密、万无一失。

  二、招生原则

  1.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加强纪检监察力度,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素质评价,择优录取的原则,严格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。

  2.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“招考分离”的原则。

  3.凡有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姐妹)报考者,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。

  三、招生类别专业及人数

  招生计划为1400名(含艺体特长生计划100名),其中普通高中类高职专科计划400名,面向中职毕业生专科计划1000名,计划见下表:

  1、普通类招生计划(表一)

序号

专业名称

学制

计划

学费(元/生·年)

备注

1

环境工程技术

3

30

4920







文理兼收


2

工程造价

3

30

4920

3

建筑工程技术

3

30

4920

4

电气自动化技术

3

70

4920

5

电子信息工程技术

3

10

4920

6

供用电技术

3

10

4920

7

物流管理

3

10

4440

8

健康管理

3

20

4440

9

会计信息管理

3

20

4440

10

机电一体化技术

3

50

4920

11
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

3

30

4920

12

数控技术

3

30

4920

13

计算机网络技术

3

30

4920

14

智能控制技术

3

20

4920

15

数字媒体应用技术

3

10

4920

合计



400



  2、中职对口类招生计划(表二)

序号

专业名称

学制

计划

学费(元/生·年)

专业类别

1

环境工程技术

3

40

4920

类别不限




2

工程造价

3

110

4920

类别不限


3

建筑工程技术

3

70

4920

类别不限


4

电气自动化技术

3

120

4920

信息二类

5

电子信息工程技术

3

50

4920

信息二类

6

供用电技术

3

50

4920

信息二类

7

物流管理

3

40

4440

类别不限


8

健康管理

3

50

4440

类别不限


9

会计信息管理

3

80

4440

财经商贸类

10

机电一体化技术

3

110

4920

加工制造类

11
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

3

70

4920

类别不限


12